发布日期:2026-03-02 17:32 浏览次数:0
在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里,针对工程造价鉴定这类专业争议,专家辅助人能为当事人提供关键专业支持,有效弥补当事人及代理人专业不足,强化对鉴定意见的质证效果。

专家辅助人意见视为当事人陈述,属法定证据种类,其作用是专业质证与说明,帮助法庭厘清造价争议点,最终是否采信由法院结合全案证据判断。
专家辅助人需具备工程造价专门知识与经验;实务中优先选择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职称或具有造价鉴定经验的专业人员。对造价鉴定意见从依据、方法、计量、计价、程序等方面质证;就争议专业问题(如工程量计算、费率适用、签证效力)发表意见;经准许与鉴定人对质。
相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 修正)第 82 条 当事人可申请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意见或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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