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1-17 09:01 浏览次数:0
招标控制价在招标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实践中也存在一些常见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影响到招标的公正性、合理性和效率。
资质不符:招标控制价没有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和复核。
双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后,再就同一工程接受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报价,存在利益冲突。
未遵循规范:招标控制价没有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依据编制与复核。
超过概算未审核: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没有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未公布或报送:招标人没有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招标控制价,或者没有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行业管理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清单问题: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存在缺项、漏项或重项错误,以及工程量计算错误等问题。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具体、特征不清、界限不明,达不到综合单价的组价要求。
与招标文件脱节:招标控制价没有充分考虑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存在招标文件与招标控制价相脱节的现象。
特殊材料定价不合理:招标控制价对特殊材料的价格和施工方案未进行充分调研,定价不合理。
不合理打折:招标人将合理的招标控制价打折公布,导致投标人报价更低,可能引发计价纠纷和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费率选取不当:综合单价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等费率选取过高或过低,影响招标控制价的合理性。
材料价格不合理:主要材料价格或暂估价的计取不合理,如材料市场询价不合理,或招标文件要求品牌材料而询的是常规材料的价格等。
措施项目费用不全: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只考虑了最常规措施项目,未根据拟建工程项目的类似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来考虑并计取相应的措施项目费用。
未考虑特殊因素: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未考虑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特殊技术要求、优质工程标准、材料品牌等对控制价的影响。
未预留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的费用。有些招标人在编制控制价时未预留暂列金额,可能导致项目结算金额超出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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