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注意这十大事项

发布日期:2023-01-03 17:02 浏览次数: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发承包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是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为防范合同纠纷,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10个方面:


合同1.png


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的分析和判断。


二、合同价款应注意:


1、《协议书》第5条"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三、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


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四、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3条款的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


2、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3、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


4、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5、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合同.png


五、工程预付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4条款的依据是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4条和《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34条。


2、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


3、应准确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款项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


4、应填写约定扣回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


六、工程进度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6条款的依据是《合同法》第286条、《建筑法》第18条、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5条和《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35条。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小工程)及其它结算方式。


七、材料设备供应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7、28条款时应详细填写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的时间和地点。


2、应约定供应方承担的具体责任。


3、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可以选择预结法、现结法、后结法或其他方法)。


八、违约条款应注意:


1、在合同第35.1款中首先应约定发包人对《通用条款》第24条(预付款)、第26条(工程进度款)、第33条(竣工结算)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2、在合同第35.2款中应约定承包人对《通用条款》第14条第2款、第15条第1款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3、还应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4、违约金与赔偿金应约定具体数额和具体计算方法,要越具体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产生争议。


九、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37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选择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不受级别地域管辖限制。


3、如果选择诉讼方式,应当选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是地域管辖)。


4、合同第38条分包的工程项目须经发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十、关于补充条款:


1、需要补充新条款或哪条、哪款需要细化、补充或修改,可在《补充条款》内尽量补充,按顺序排列如49、50……。


2、补充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另行签订的有关书面协议应与主体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绝"阴阳合同"。


以上是天同源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注意这十大事项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X天同源工程造价咨询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ll2lll3l

(复制微信号,添加好友)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