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鉴定

对方当事人拒不提供合同,工程造价鉴定时如何计取价款

发布日期:2025-09-04 14:23 浏览次数:0

如果在诉讼时,对方拒绝提供相关合同等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如果当事人因重大过失逾期提供证据,且该证据并非新发现的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的,法院可以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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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时对方当事人就要承担举证不能所带来的后果。对于鉴定机构来说,在没有合同价款约定的情况下,会按国家现行定额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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