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公司

做造价应注意什么事项呢

发布日期:2019-11-22 14:08 浏览次数:0

  1. 1、企业管理费中的检验试验费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

  2.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

  3. 3、利润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

  4. 4、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3倍以上的建设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5. 5、利润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

  6. 6、措施项目费发生在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

  7. 7、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应不予计量

  8. 8、其他项目费中的材料暂估价在清单综合单价中考虑,不计入暂估价汇总。暂列金额不宜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

  9. 9、其他项目费的计日工中指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

  10. 10、砂浆、混凝土搅拌机由于按小组配用,以小组产量计算机械台班产量,不另增加机械幅度差。

  11. 11、新建和扩建的单位工程预算,使用建筑工程单位计价表或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面积在300㎡以下的改建工程(既有拆除工程,又有新建工程)使用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或参照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12. 12、招标人压缩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13. 13、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应按工程保修合同执行,竣工决算办理。若未投入使用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双方就有争议部分委托进行检测,无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

  14. 14、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抽查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抽查面不少于建筑安装完成额的15%,抽查重点是超概算金额较大的单位工程。

  15. 15、发包人和监理人均可提出变更。变更指示均通过监理人发出,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未经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

    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给予支持。

  16. 17、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由技术、经济(不少于成员总是的2/3)等方面专家组成。

  17. 18、筛选法适用于住宅工程或不具备全面审查条件的工程,优点是简单易懂,便于掌握,审查速度快,发现问题快。

    19、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当事人可以参照情势变更原则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

    20、格式条款合同中具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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